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消薄”成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现就我县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大力实施新时代“三农”工作“369”行动,以村级运转收支平衡为基本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坚持落实社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受益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定位向整体提升转变、经营机制向市场化转变、发展方式向增强造血功能转变、管理手段向数字化转变,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全面振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层基础。
(二)工作目标。通过持续努力,2021年、2022年,全县374个行政村的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不低于2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不低于10万元;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速不低于当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政主导,明确责任。把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与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并举,走出切实可行发展路子。三是坚持长效管理,巩固成果。注重短期脱困和长期发展相结合,着力增强造血功能,健全集体经济发展和相对薄弱村增收长效机制。
二、发展举措
(一)盘活资产资源撬动一批。鼓励相对薄弱村盘活闲置或低效利用的会堂、学校、村办公场所、生产加工场地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投标,开展租赁经营。积极鼓励相对薄弱村开展以村庄整理、空心村整治、宅基地复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鼓励具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四荒”空闲地和垦造耕地、可养殖水面等农业基础条件的村集体,坚持因地制宜、有序开发原则,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高效生态种养业。
(二)发展农业产业带动一批。根据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鼓励村集体发挥当地资源特点发展稳粮保供、生猪养殖等基础产业,大力发展天台茶叶、乌药、黄精等特色产业,创建省市级特色农业强镇,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设或购置农业设施大棚、粮食烘干、仓储、冷库、涉农电商平台等服务配套设施,通过统一流转农户承包地、订单生产等方式,开展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或对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链条的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