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有关高等院校,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体育科学学会:

现将我局2023年度体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并实际主持和从事该申请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研究实力和基本工作条件,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三)每个申报者以课题第一申请人身份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作为课题主持人承担我局2022年及之前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我局2023年课题。

(五)对赣州、吉安、抚州三地的申报者,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二、申报课题范围

(一)我局2023年度体育科研课题范围见《江西省体育局2023年度科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

(二)课题指南标示的是课题研究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该方向自行确定课题题目。

(三)学校课堂体育教学研究课题应归属教育部门管理,我局不接受该类课题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者必须通过“江西省体育运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链接附后)进行实名注册,并按照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电子版《江西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申报书》,详细操作流程可参见《江西省体育局课题申报操作指导手册》(电子版附件请自行下载学习),后期课题完成进度也将在信息化平台进行反馈。

(二)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江西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我局宣传教育法规处。无论课题批准与否,申报书不再退回。

(三)对于申报课题,我局将本着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经评审并批准立项的课题,我局将印发《关于2023年江西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并分别寄送至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负责人自收到课题立项通知之日开展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课题全程负有监督、督促责任。

(四)我局将严格对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进行管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予以结题:1.出版一本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著;2.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3.撰写一篇一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且需三名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鉴定意见。课题结题时需呈交《江西省体育局体育科研局管课题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2023年度立项课题结题最后期限为2024年11月30日。

(五)2023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立项课题的课题经费由课题项目组自行筹集,省体育局不提供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