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工程EPC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
三、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询价公告)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新建堤防、新建护岸、清淤等,位于旌德县庙首镇,河道治理总长度4.84km,概算总投资3009.53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2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工程长5550m;新建C25埋石砼挡墙0.34km;M10浆砌石挡墙加高0.075km;清淤疏浚4.2km;维修加固堰坝8座;维修加固桥梁2座;新建桥梁1座;新建砼防汛道路0.23km等。
(二)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
1、采购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编制跟踪审计方案,明确跟踪审计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和重点,跟踪审计的组织及分工;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3)对各类施工、采购合同在签订前进行审核,核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受建设单位委托对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5)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6)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根据委托人或采购人通知,参加工程建设现场例会;
(7)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验工计价单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8)在宣城市当月市场信息价发布后15个日历天内须完成施工单位上报的当月已完工作量审核、调价、审价工作,并出具报告;
(9)图纸无法明确工程量的工程内容跟踪核定;
(10)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需要定价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调研,并提出专业建议,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11)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查、施工索赔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12)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规避或减少索赔事什的产生:协助委托人做好反索赔工作,督促项目公司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保证工程质景和按时竣工。
(13)工程进度款审查;
(14)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跟踪审计月度和季度报告;
(15)结算资料完整性审查;
(16)工程竣工结算审价,出具审价报告;配合委托人做好决算审计等工作;
(17)参与委托人、监理单位组织的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出具各个标段及整个项目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18)整理工程造价竣工资料,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移交;
(19)造价争议问题及索赔处理建议;
(20)投资绩效分析和项目后评价;
(21)跟踪审计服务还包括:施工合同的审计、工程进度款的审计、设计变更的审计、工程签证的审计、材料设备价格的审计、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计、索赔费用的审计、 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和报告;
(22)配合政府组织的审计及招标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有关跟踪审计事项。
(23)参加施工方案的确定,并对方案中涉及造价方面的内容提出建议,方案中相关项目的工程造价的增减进行确认及审核。根据PPP合同的规定对材料价格进行最终审定。
(24)周期成果文件的出具。除建设实施过程中出具的审查意见及审计建议外,还应在每月(或每旬、每周,根据委托人要求调整)底出具审查报告(上述每项审计内容均需及时出具审查报告)并建立档案。审查报告还需包括对上一期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向委托人提供处理处罚的依据及建议。
2、审计质量: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所完成的委托事项应保证审计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