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是母语和外语两种语言之间的转化活动,它向来与听、说、读、写一起被认为是外语学习者应该具备的五项技能。我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中小学英语教学大纲都把翻译能力的培养视为重要的教学目标之一。例如,1956年颁布的《高中英语教学大纲》 要求学生在第三学年,“能借助词典的帮助,将上述性质的材料(指简易的英语读物和经过改写的修辞和句法结构都不复杂的通俗科学、文艺和社会政治读物)以每课时1200个印刷符号的速度笔译成汉语;能用已学过的词汇和大纲中规定掌握的语法知识将汉语的句子译成英语”。与此类似,1978年颁布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英语教学大纲》也指出,“中小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着重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自学英语的能力,并培养一定的听、说、写和译的能力”。然而,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翻译从中小学英语教学大纲或者课程标准中消失了。在新颁布的《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22年版)》(下文简称《新课标》)中,仍然未将翻译列入到语言技能之中,其中指出,“语言技能分理解性技能和表达性技能,具体包括听、说、读、看、写等方面的技能及其综合运用”。而且,通读新课标全文,都未能从中找到“翻译”二字。与之相对应,《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2020年修订)》也采取了几乎完全相同的表述方式。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我国的英语教学自此进入改革开放之后中小学英语课程改革的第二个阶段(刘道义,郑旺全,2018)。在此之前的英语教学主要是按照我国传统上对于外语教学的认识来进行的,而在此之后,国外的许多理论,尤其是交际教学法、二语习得理论、任务型教学法等,被大量地引入到国内,它们对中国的英语教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翻译的消失正是其中之一,它反映了我们对于外语学习规律和教学方法基本理念的转变。然而,对于翻译到底是什么、在外语教学中它是否是可有可无以及它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等问题,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至今三十多年的时间内,我国中小学英语教学界一直未做出理性的、深刻的思考。鉴于此,结合着学习《新课标》的契机,笔者拟根据认知心理学关于外语学习过程的相关理论以及我国英语教学的实际情况,从双语表征的构建、语言技能的培养以及教学活动三个方面对英语教学中的翻译问题展开讨论,以期为一线教师理解与贯彻《新课标》提供些许借鉴与参考。